辽宁省戏剧家协会简介
来源:辽宁文学艺术网 编辑:省剧协 发布时间:2016-04-01

  辽宁省戏剧家协会于1956年12月29日在沈阳成立,原名为中国戏剧家协会辽宁分会。

  辽宁省戏剧家协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由辽宁省戏剧家组成的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专业性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戏剧界的桥梁和纽带。辽宁省戏剧家协会是中国戏剧家协会和辽宁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的团体会员。

  辽宁省剧协会员来自于全省话剧、京剧、评剧、歌剧、舞剧、木偶剧、地方戏等公办、民办专业院团,主要是有一定艺术成就的编剧、导演、演员和从事舞美、灯光、化妆、戏曲音乐、戏剧评论、戏剧教育、艺术管理的人员。现有省级会员近2800人,国家级会员700余人。

  辽宁省戏剧家协会主要任务是积极履行团结引导、联络协调、服务管理、自律维权的基本职能,努力提高辽宁省戏剧队伍的政治素质、文化修养及业务水平。团结戏剧家、戏剧工作者和戏剧爱好者,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爱国、为民、崇德、尚艺”的文艺界核心价值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坚持文艺的“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尊重艺术规律,推动创作更多无愧于民族和时代的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优秀作品。以专业培训、理论研讨等形式,拓宽戏剧工作者艺术视野及理论修养。以评奖、展赛等形式对戏剧艺术的优秀成果及优秀戏剧家给予肯定。号召并组织会员参加艺术志愿服务,开展戏剧普及工作,努力满足人民群众的不同文化需求。强化与国内外其它戏剧组织机构联络职能,扩大辽宁戏剧影响力。关注戏剧行业发展态势,关心、扶持体制内外的青年戏剧人才,发展优秀戏剧从业者入会。不断加强行业服务、行业管理、行业自律,为戏剧事业的大繁荣、大发展做出贡献。

版权所有:辽宁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E-mail:lnwenlian@sina.com 联系电话:024-22857813 备案号:辽ICP备1601733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