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综合画种美术作品展是省美协专业艺委会的届展,旨在推进我省综合画种美术创作繁荣,至今已举办两届。为顺应时代发展需要,着力提升辽宁美术原创力,推动形式语言创新创造,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高品质精神文化生活需求,辽宁省美术家协会将举办“以爱之名,彩绘辽宁”——第三届辽宁省综合画种美术作品展。现将此次展览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辽宁省美术家协会
承办单位:辽宁省美协综合画种艺委会
沈阳大学美术学院
沈阳大学美术馆
二、展览时间、地点
时间:2025年9月20日-27日
地点:沈阳大学美术馆
展览结束后,拟计划在有关场馆举办巡展,具体时间、地点待确定。
三、展览类别及规模
作品类别:漫画、动漫、游戏、插图·连环画、钢笔画、新媒体(数字艺术)。
作品规模:拟展出作品约200件(以实际评选结果数量为准)。
四、展览设置
展览设置入选作品300件(其中,入展作品200件、优秀作品70件、学术作品30件)。
五、参展要求
1.作品主题要紧密围绕辽宁的振兴发展实践、历史文化底蕴和时代精神内涵等方面,用生动且富有感染力的语言表达,充分彰显辽宁振兴发展的蓬勃生机,传递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与追求。
2.参展作者应为18周岁以上,户籍所在地为辽宁或在辽宁生活、工作、上学的创作者。鼓励具有一定美术创作水平、勇于探索创新、能够体现个人创作风格的作者参加投稿。
3.面向全省征集原创作品,投稿作品应是2023年第二届综合画种美术作品展之后创作的,已入选国家级展览作品不在投稿范围。
六、作品投稿与评选
1.作者需将作品登记表、作品电子图片发至邮箱art_2025@163.com。邮件名称为“以爱之名,彩绘辽宁”——辽宁省第三届综合画种美术作品展。
2.作品的电子文件命名为“画种+姓名+作品名”。
3.邮件内注明:作品画种、姓名(以身份证为准,要求身份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作品名(与画面相同)、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身份证号(注明身份证签发省份)。
4.投稿截止时间: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8月20日24:00止,以电子邮件收件时间为准。
5.展览分为初评、复评两个阶段,评委将从辽宁省美术家协会评委库中抽取产生。
6.初评阶段:作者需提供作品电子图片,格式为JPG,图片不小于2MB,不大于10MB。每位作者(含合作)限投稿1件(或1组)作品参加初评。每件作品不多于10幅,多投者(重复投稿者)不予受理。动漫、游戏、新媒体(数字艺术)类作品,作者需提供不多于十幅的作品截图和格式为mp4视频文件的U盘(邮寄地址:沈阳市浑南区远航中路15号钱坤收,联系电话:13840214524。邮件不接受到付)。
7.复评阶段:通过初评的作品,作者须按照展览及巡展要求装裱,画框尺寸统一为60厘米×80厘米,作品不需原件,只接受高清打印。作者自行装裱后报送参加复评,复评作品送件时间与要求另行通知。
七、相关事项
1.为保证作品质量,省美协综合画种艺委会将组织开展相关培训活动。
2.入选作品及以上的作者获展览证书。
3.参展作品实物在展览结束后退还作者。本次展览,主办单位不收取任何费用。因作品打印、装裱及送、退件所产生的费用由作者本人承担。
4.入展作品及以上的作者具备申请加入辽宁省美术家协会的一次资格(合作作品的作者按照入会细则计分)。
八、其他
1.主办单位对获得入展及以上的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宣传和出版权。
2.凡投稿作者均视为确认并遵守征稿通知的各项规定和《中国美术工作者职业道德公约实施细则》《辽宁省文艺工作者职业道德公约》。
3.严禁使用模仿、抄袭他人、复制已有作品参展。作者需保证对入展作品拥有全部知识产权,否则造成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作者自负,并在辽宁省文联官方网站或“辽宁文艺”官方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告,撤销评选奖励,并交由辽宁省文联文艺工作者职业道德建设委员会处理。
4.未尽事项,由辽宁省美术家协会负责解释。
辽宁省美术家协会
2025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