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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届辽宁省青年摄影大展暨第十届辽宁省青年摄影十佳评选征稿启事
来源:省摄协 编辑: 发布时间:2023-08-16

  辽宁省青年摄影大展和辽宁省青年摄影十佳评选是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贯彻落实我省《关于推进辽宁文艺繁荣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重要举措,坚持“二为”方向、“双百”方针和“双创”原则,旨在引领全省广大青年摄影工作者坚持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在多元语境下进行坚持不懈的艺术探索,致力于发掘、培养、推介我省有才华、有创新精神的青年优秀摄影人才,为其成长成才打造平台,为我省摄影事业的发展积蓄新生力量,提供人才保障,用优秀的摄影作品助力辽宁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 

  一、征稿时间 

  第五届辽宁省青年摄影大展(以下简称“大展”)暨第十届辽宁省青年摄影十佳作品展将于20239月在沈阳举行,本次征稿从即日起至20239222400(以稿件提交成功时间为准)止。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辽宁省摄影家协会 

  承办单位:辽宁省摄影家协会青年工作委员会 

  协办单位:辽宁省文艺评论家协会、辽宁省青年摄影家协会 

  三、作品类别及数量 

  展览共展出作品210件。其中,大展评委推荐摄影作品20件、入选摄影作品80件,展出摄影作品100件。短视频作品将评出推荐作品5件、入选作品5件。青年摄影十佳作品展展出摄影作品100幅,每人10幅。 

  四、荣誉奖励 

  凡在本届展览中入选的作者,均可获得主办方颁发的荣誉证书等。同时,根据投稿量和入选量大展将评出优秀组织工作奖和优秀指导教师奖各5名。入选作者、优秀指导老师,均可凭入选证书累积辽宁省摄影家协会入会申请积分。入选作品的作者将有机会受邀参加大展开幕式、青年摄影研讨会。 

  五、第五届辽宁省青年摄影大展征稿要求 

  1.展览面向辽宁籍或在辽宁工作学习和生活、年龄在1444周岁(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给出的“青年”定义),即197811日—20091231日之间出生的摄影师、摄影爱好者征稿。 

  2.特设主题:“振兴有我·争做先锋”——青年人镜头中的辽宁振兴图景。鼓励全省广大青年用相机、手机聚焦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围绕辽宁振兴主题进行创作。 

  3.大展不接收在中国摄影家协会和辽宁省摄影家协会举办的历届摄影艺术展览中获奖和入选的作品(有关联性的、长期关注的专题作品除外)。 

  4.展览作品类别不限,鼓励青年人创新性、表现性和无限可能性,极力推介观念、当代、时尚、商业等作品,凸显青年摄影人锐意进取、多元思维的特点,体现作品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的有机统一。 

  5.所有投稿作品,黑白、彩色不限,器材不限,创作时间不限,摄影作品单幅、组照不限(组照限420幅),每人限投10件,组照算1件。作品格式为jpg,文件不小于5MB 

  6.短视频作品,每人限投5件以内,时长限5分钟以内(含5分钟,超过5分钟的不予评审),采用MPEG4格式,分辨率不低于1080P 

  7.投稿方式。投稿作品均须提交电子文件,不接受纸质投稿。 

  8.每件作品都需要附作品阐述(拍摄时间、地点、事件或背景等),限200字以内。 

  9.纪录类作品除对影调、色彩进行适度调整及构图剪裁外,不得对原始图像进行任何足以影响其真实性、准确性的改动。 

  10.入选作品组委会将统一调取原始数据文件,投稿者须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提交,逾期不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一切资格。 

  11. 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凡因前述保证落空导致相关纠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应由投稿者本人承担;主办单位的权益因此受到损害的,有权追究投稿者的法律责任。 

  12. 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等情形),一经发现将取消入选资格。组委会将根据违规情节,给予取消参评及入选资格、两年以上直至终身禁止参加辽宁省摄协主办的展览影赛的处罚。 

  13.本次展览不收任何费用,不退稿。 

  14.主办方有权在与本展览相关的活动中以复制、放映、展览、出版发行、信息传播等方式使用入选作品,并不支付报酬。 

  15.本届展览所有拟入选作品和投稿者相关信息将在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后将相关媒体上公布结果。 

  16.凡投稿者,即视为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对于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作品,不予评选;已经评选的,将予取消。 

  17.本届大展及本征稿启事的最终解释权属于主办方。 

  六、第十届辽宁省青年摄影十佳征稿要求 

  1.凡年满45周岁以下(197911日以后出生),辽宁籍或在辽宁工作学习和生活的青年摄影工作者均可参评。(已获得历届青年摄影十佳的作者也可参评,但参评作品须为近两年新创作)。 

  2.作品内容应坚持“二为”方向、“双百”方针和“双创”原则,弘扬主旋律,体现时代精神。作品力求创新,敢于大胆尝试,形成自己的独特风格。 

  3.作品题材、体裁、风格、形式不限,黑白彩色不限。 

  4.推荐单位需报送推荐函一份,推荐函应对推荐人和主办单位负责。 

  5.每位推荐人需报送代表个人风格和成就的作品20幅,规格为16寸(组照每组不超10张,每一组算一件,最多不超过2组,规格为10寸,组照请自行连接)。 

  七、投稿方式 

  1.第五届辽宁省青年摄影大展投稿方式为电子文件,作品及参评表打包压缩发送liaoningsx@163.com,注明“青年大展+姓名+电话”。 

  2.第十届辽宁省青年摄影十佳投稿方式为纸质,直接报送到省摄协。 

  八、联系方式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八经街74号辽宁省摄影家协会 

  邮编:110003 

  联系电话:024-22830695 

    

  附件: 1.第五届辽宁省青年摄影大展参评表 

             2.第十届辽宁省青年摄影十佳参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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