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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二届辽宁省高校工艺美术作品交流展的征稿通知
来源:省美协 编辑: 发布时间:2026-10-19
全省相关高校:
  为深入落实新时代学校美育高质量发展部署要求,扎实推进传统工艺振兴,充分发挥美术家协会学术引领优势,整合全省高校工艺美术教育资源,完善德技并修、工学结合、实践赋能、产教融合的工艺美术人才培养体系,集中展示全省高校工艺美术课程教学、工坊实训、技艺传承与创新创作成果,助力辽宁传统工艺美术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由辽宁省文联、辽宁省教育厅指导,辽宁省美协、鲁迅美术学院主办,辽宁省美协艺术设计艺委会、鲁美工艺美术设计学院承办的第二届辽宁省高校工艺美术作品交流展,定于2026年11月在鲁美大连校区艺术博物馆举办。现将有关活动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览时间、地点
  1.时间:2026年11月20日—30日
  2.地点:鲁迅美术学院大连校区艺术博物馆
  二、展览作品门类
  本次展览共设7个作品门类,包括陶瓷工艺、玻璃工艺、金属工艺、纤维工艺、漆艺工艺、首饰工艺、雕刻工艺。
  三、参展对象
  辽宁省内高等学校在职教师、全日制在读学生创作的原创工艺美术作品,作品须真实反映课程教学、实践创作成果。
  四、作品征集要求
  1.创作要求:作品主题健康向上,政治导向正确,无意识形态风险。作品须为原创,作者拥有完整合法知识产权,严禁抄袭、剽窃、盗用、高仿他人作品,作品为近3年内创作,鼓励教学习作、课程创作、自主创新作品。倡导立足辽宁地域工艺文化资源,推动传统技艺与现代审美、新型材料、数字技术、生活应用融合创新。
  2.报送要求:本次展览不接受个人单独投稿,所有作品须以院校为单位统一遴选、统一报送。各院校按7个作品门类分类报送,每个作品门类限报6件,其中教师作品不超过3件、学生作品不超过3件。各高校严格落实遴选推荐的主体责任,做好作品意识形态审核把关,杜绝不合格、有争议、低质量作品报送,坚持择优推荐,优先推荐曾入选省级及以上相关展览的优秀工艺美术作品,严把作品入口关、质量关、安全关。
  3.规格要求:作品最长边尺寸不超过1.5m,单件重量不超过30kg。超出规格的大件作品,须提前向组委会书面报备。玻璃、漆艺、陶瓷等易碎作品须做好加固、防震、防破损防护包装,确保运输及展陈安全。
  五、时间安排
  (一)院校报送
  各院校于2026年11月5日前,统一汇总整理本校电子版参展材料,报送至组委会邮箱978261241@qq.com,不接收作者个人零散报送材料。文件夹统一命名格式:“XX学校第二届高校工艺美术交流展报送材料”。报送材料包括:
  1.《院校参展作品汇总表》(详见附件2,报送院校填写,教师、学生分开填报):需清晰填写作品名称、作者姓名、所在院校、专业方向、创作时间、作品尺寸、材质工艺、作品简介等完整信息,标明院校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2.《作品报名表》及作品图片(详见附件1,作者填写、提供):每件作品提供高清多角度原图,统一为.jpg格式,画质清晰,无水印、无标识、无修图痕迹,用于专家审查、展览宣传及资料存档。
  (二)入展名单公布
  由组委会对各院校报送作品开展全面终审核查,统一核验作品合规性、艺术规范性、展览适配性,统筹确定最终入展作品名单,并反馈至各院校联系人。未入展作者不再单独通知。
  (三)实物作品收件
  初定于2026年11月12日—15日,组织参展实物作品收件工作。大连地区院校统一现场送件至展览地点;省内其他院校可现场送件,也可以院校为单位统一邮寄(不接收个人零散送件及快递)。易碎作品须做好专业防护包装,防范运输破损。
  收件地址: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金石滩街道鲁迅美术学院,收件人:檀若瑾,联系电话:13035883552。
  (四)展览开幕暨辽宁高校工艺美术教育年会
  暂定于2026年11月20日,举办第二届辽宁省高校工艺美术作品交流展开幕式,同时举办辽宁省高校工艺美术教育年会(具体开幕时间、参加人员另行通知)。会议将围绕我省工艺美术教育现状、传统工艺创新转化、行业发展、人才培养提质等内容展开交流研讨,分享教学经验、共商学科发展,搭建常态化省内高校美育交流平台。
  (五)作品撤展与退件
  初定于2026年12月1日—4日,进行作品撤展与退件。大连地区院校安排专人到展览地点撤展并取回作品;省内其他院校可现场取件,如需要统一邮寄的,由组委会协助打包完成返程交接。逾期未取回作品,组委会仅作短期代管,超期产生的一切风险与责任由报送院校自行承担。
  六、相关事项
  1.所有入展作品作者,均可获赠入展证书,由各报送院校统一领取、发放。
  2.本次展览不收取评审、参展、展陈等费用;作品包装、往返运输、保险等费用由报送院校或作者自行承担。作品运输过程中产生的破损、遗失风险,由各报送院校全权负责,建议大件、易碎艺术品提前投保艺术品专项保险。
  3.展览组委会对所有入展作品享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线上宣传等非商业使用权,作品著作权归作者所有。
  4.凡存在政治导向问题、版权争议、严重破损、不符合参展规范或存在安全隐患的作品,展览组委会有权直接取消参展资格。
  5.凡入展作品,即视为确认并遵守本通知全部规定,自觉遵守《中国美术工作者职业道德公约实施细则》《辽宁省文艺工作者职业道德公约》相关要求。
  6.所有入展作品须确保原创合规。若因抄袭、侵权、造假引发版权纠纷及相关法律责任,由作者本人全权承担,展览组委会有权撤销其参展资格,并视情况予以通报。
  七、其他
  本通知未尽事宜,由第二届辽宁省高校工艺美术作品交流展组委会负责最终解释。
  联系人:檀若瑾
  联系电话:13035883552。
  附件:1. 作品报名表
             2. 院校参展作品汇总表
  第二届辽宁省高校工艺美术作品交流展组委会 
  2026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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