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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十一届中国戏剧奖·梅花表演奖(第33届中国戏剧梅花奖)申报的通知
来源:省剧协 编辑: 发布时间:2026-08-25
各市戏剧家协会,各相关(院团)单位:
  由中国文联、中国剧协主办的第十一届中国戏剧奖·梅花表演奖(第33届中国戏剧梅花奖)申报工作正式启动。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国性文艺评奖制度改革的意见》(厅字〔2015〕27号)、中共中央宣传部印发的《全国性文艺评奖改革方案》(中宣发〔2015〕34号)、中国文联《全国性文艺评奖管理办法》文件精神和《中国戏剧奖章程》,贯彻落实《戏剧振兴三年行动计划(2026-2028年)》工作部署,结合新时代推动中华戏剧文化走出去、促进戏剧国际交流传播相关工作要求,现印发本届中国戏剧奖·梅花表演奖(以下简称中国戏剧梅花奖)申报通知,请各单位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统筹好本地区(单位)戏剧人才选拔,认真组织开展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演员及剧目要求
  (一)中国戏剧梅花奖参评对象为各专业剧团(包括国有院团、民营院团)的中青年戏剧演员(含戏曲及其他各戏剧艺术门类),演员出生年月限定为1980年1月1日后(含)出生,国有院团演员须具有高级职称;民营院团演员无职称硬性要求。
  (二)注重德艺双馨,要求参评演员具备良好人品、戏德,重视思想作风与职业操守。注重参评演员的表演艺术成就、舞台艺术创造能力。参评演员应坚守艺术初心、深耕舞台实践,常年坚持为民演出,积极参与文艺志愿服务,有良好的社会口碑。鼓励具备对外演出、海外交流、国际戏剧节参演经验的演员申报,助力中华戏剧海外传播。
  (三)中国戏剧梅花奖参评演员作品应为一台新创作的大戏或整理改编的传统剧目,也可为一台折子戏专场(其中至少含一折新创作的小戏),且演出场次需达到30场以上(演出场次以正式公开演出为准,截止计算时间为2026年11月27日)。昆剧、芭蕾舞剧不作新创剧目硬性要求,民营院团的参评演员不作新创剧目硬性要求。
  (四)报送剧目须坚持习近平文化思想,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立足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坚决抵制调侃崇高、扭曲经典、搜奇猎艳、低俗庸俗媚俗内容。如报送剧目为重大革命历史题材、民族宗教题材,内容须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同意。鼓励报送兼具民族特色与国际传播力、适配国际戏剧舞台展演的优秀剧目,夯实中国戏剧梅花奖国际化剧目储备。
  (五)各报送单位应注重报送作品题材的多样性、丰富性,倡导“三并举”原则,避免题材扎堆、同质化;提倡报送百姓喜闻乐见、深受欢迎的作品,鼓励经公众检验、口碑良好的作品、人才参评;同等条件下,演出场次多者优先。
  (六)中国戏剧梅花奖评审重在考察演员的表演艺术功力,报送作品应尊重戏剧艺术规律,弘扬中华美学精神,提倡凝练节制、意境深远,避免过度包装、铺张浪费的舞美大制作,避免以转台取代演员的圆场,以繁杂舞台装置限制演员表演,导致表演退化。同等条件下,装台用时少者优先。
  (七)报送戏曲剧目要突出剧种特色,保持唱腔韵味,避免泛剧种化;戏曲乐队编制要突出剧种、戏曲伴奏特点,为演员托腔保调,不能一味贪大求洋、盲目交响化。
  (八)报送剧目须无版权争议。若报送剧目为改编、移植作品,原著尚在著作权保护期内的,须提交原著的改编权、移植权授权协议书复印件。
  二、注意人才梯队培育与门类均衡发展
  (一)考虑到演员人才梯队的形成、青年演员成长,鼓励至少报送一名35周岁以下青年骨干演员。
  (二)为鼓励戏剧表演人才百花齐放、均衡发展,在坚持艺术标准的基础上,提倡报送不同戏剧艺术门类(戏曲及话剧、歌剧、舞剧、音乐剧、儿童剧等)、不同戏曲行当(生、旦、净、丑)和未获得过中国戏剧梅花奖的剧种演员参评。
  (三)鼓励报送有海外戏剧交流、国际赛事参演、中外联合戏剧创作经历,能够承担中华戏剧对外传播使命的中青年演员,充实中国戏剧梅花奖国际化人才储备库。
  三、参评责任要求
  参评演员在获奖后须根据中国文联的统一要求,签署《中国戏剧梅花奖获奖者责任书》,依托常态化展演展示机制,深入基层一线开展展演交流。参评演员须切实履行文艺惠民社会责任,积极参与深入生活创作实践活动、基层志愿服务及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强化文艺成果普惠共享,充分发挥优秀作品服务大众、增强人民精神力量的积极作用。
  四、报送方法
  (一)名额分配
  各相关(院团)单位推荐名额2个,省剧协将组成专家组对申报作品遴选,根据中国剧协规定的报送名额向中国剧协梅花奖办公室推荐。
  (二)申报材料清单
  参评中国戏剧梅花奖需报送演员相关纸质材料、电子版文件,配套影像资料以U盘形式一并寄送至中国戏剧梅花奖评奖办公室,材料包含:
  1. 报送单位推荐函1份(含艺德、舞台成就介绍、国际交流经历综合介绍,加盖报送单位公章);
  2. 第十一届中国戏剧奖·梅花表演奖参评演员推荐表1份;
  3. 演员在参评剧目中塑造人物形象的艺术总结1份;
  4. 演员身份证、职称证复印件各1份(民营院团演员若无职称,只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5. 第十一届中国戏剧奖·梅花表演奖参评演员承诺书1份;
  6. 第十一届中国戏剧奖·梅花表演奖参评剧目情况表1份;
  7. 参评剧目的演出高清影像(须配有字幕,分辨率不低于1280×720,文件不超过8GB),参评演员照片4张(便装照、剧照各2张,分辨率不低于5184×3456,格式为JPG);有海外演出影像、国际戏剧节参演素材的可附补充影像材料;
  8. 参评剧目说明书(节目单);若有外文译本、海外推广方案可一并附报。
  上述各项申报材料需同步提交电子版文件。各报送单位推荐函请注明申报演员排序。
  五、其它事宜
  1.申报截止日期为2026年11月27日,以寄出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2.申报材料邮寄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八经街74号辽宁省戏剧家协会。
  电子邮箱:lnsjx2285@163. com
  邮编:110003
  联系人:刘振国  袁洁
  电话(传真):024-22857806
 

  辽宁省戏剧家协会   
  2026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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