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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届中国电视金鹰奖辽宁作品征集开始啦
来源:省视协 编辑: 发布时间:2026-03-12
  由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共同主办的第33届中国电视金鹰奖评选工作即将开始。根据《中国电视金鹰奖章程》、《中国视协关于组织第33届中国电视金鹰奖参评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辽宁省电视艺术家协会为本届金鹰奖辽宁地区参评作品申报受理单位。为做好辽宁地区参评作品的征集审核、推荐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
  电视剧、电视纪录片、电视综艺(文艺)节目、电视动画片四个类别(均包含网络视听作品),各类别电视作品奖和创作单项奖共20个。
  二、参评作品要求
  申报参评作品须为广播电视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制作单位制作,获得相应发行许可,于2024年5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期间在地级市(含)以上电视台或全国性重点视频网站首次播出过,并符合下列任一条件播出要求:
  1.电视剧:
  (1)在规定时限内在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播出过;
  (2)在规定时限内至少在2家省级卫视频道播出过;
  (3)在规定时限内至少在4家省级地面频道播出过;
  (4)在规定时限内在全国性重点视频网站上线播出过。
  2.电视纪录片、电视综艺(文艺)节目、电视动画片:
  (1)在规定时限内在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或省级卫视频道播出过;
  (2)在规定时限内至少在2家省级地面频道播出过;
  (3)在规定时限内至少在3家地(市)级地面频道播出过;
  (4)在规定时限内在全国性重点视频网站上线播出过。
  三、审核报送要求
  1.辽宁省电视艺术家协会为第33届中国电视金鹰奖辽宁地区作品报名受理单位;
  2.辽宁省电视艺术家协会将邀请电视艺术专家、学者及有关部门的代表组成金鹰奖节目推选小组,对征集的作品进行资格审核认定和初审评议。梳理参评作品的创作倾向、艺术特点,将中华美学精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纳入评价标准,抵制调侃崇高、扭曲经典、搜奇猎艳、低俗庸俗媚俗的作品,严禁有违法失德的从业人员及其作品参评,经推选小组专家审查评议后,确定辽宁最终报送的作品;
  3.原则上辽宁省电视艺术家协会报送参评的电视剧作品不超过12部,电视纪录片、电视综艺(文艺)节目、电视动画片每个类别不超过6部。
  四、展播确认与宣传声明
  为便于参与评选的观众了解申报参评作品的情况,中国电视金鹰奖组委会将在第33届中国电视金鹰奖观众投票评选启动当日0时起,至颁奖典礼结束当晚24时止,将参评作品在网络投票平台上进行展播。申报中国电视金鹰奖的各节目版权所有单位须签署《授权确认书》,向中国电视金鹰奖组委会确认,是否同意展播期间作品在网络平台上展播。
  为宣传和推广中国电视金鹰奖评选成果,组委会可将参评作品资料制成电子音像制品或书籍,用于非商业性的推介、观摩和研讨交流活动。申报单位盖章即视为对此条款的认可。
  五、申报渠道及报送材料
  第33届中国电视金鹰奖采取网络申报与线下报送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各参评单位需登录申报系统网站(网址:https://geadm.cflac.org.cn/)进行注册。
  2.按类别在线填写《第33届中国电视金鹰奖参评作品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填报完成后导出,按要求加盖公章。
  3.下载《授权确认书》《参评承诺书》,A4纸打印,按要求加盖公章。填报《登记表》时,需勾选是否参与单项奖评选,每个作品各类别单项奖最多申报2人,电视剧编剧、导演多人参评视为一个团队。
  4.上传盖章后的《登记表》《授权确认书》《参评承诺书》PDF电子文件,并将纸质版(均需A4纸打印)盖章,原件邮寄至指定地址。
  5.按以下要求上传照片及视频资料:
  (1)完整无广告播出版视频1份,MP4格式,分辨率不超过1080P,单集文件大小不超过1G,文件名称标明片名和集序,例如:《片名》第X集。
  (2)宣传片无广告视频1份,MP4格式,原则上不超过3分钟,文件大小不超过300M。
  (3)宣传海报2张(横版、竖版各1张),剧照3-5张,如申报单项奖,另需提供个人照片2张(横版、竖版各1张)。图片要求JPG格式,单张图片大小不小于3M、不超过10M。
  6.全部信息填报完成后提交报名受理单位进行审核,如要修改信息,需联系报名受理单位退回方可修改。
  7.需邮寄给受理单位的材料:(1)完整版播出视频及《登记表》、《授权确认书》、《参评承诺书》电子版材料,统一存储在移动硬盘或U盘中;(2)加盖公章的《登记表》、《授权确认书》、《参评承诺书》纸质版文件。
  8.所有参评作品的报送材料均作为评选资料使用,不予退还。
  六、截止时间及寄送地址
  1.申报单位邮寄材料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18日,在线填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25日。
  2.寄送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八经街74号辽宁省文联
  3.收件人:刘迪  电话  13314003032
  七、联系方式
  辽宁受理单位办公室:024-22859821
  联系人:郝旭
  申报系统技术支持:刘文昭,电话:010-64920183
  八、中国电视金鹰奖评选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申报单位和个人收取费用。
  附件:1.《中国电视金鹰奖章程》
            2.《中国电视金鹰奖工作人员承诺书》
            3.《中国电视金鹰奖报送目录清单》        
            4.《申报系统操作手册》
 

 

  

  辽宁省电视艺术家协会       
  2O26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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