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体会员单位、省内各院团、高校、各新曲艺组织、群体: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展示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取得的丰硕成果,更好的发现培养青年曲艺人才,为曲艺人才搭建交流展示平台,提升优秀曲艺节目创演水平,现举办“新声艺鸣 曲颂振兴”辽宁省第四届新人新作展演。具体通知如下:
一、展演宗旨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聚焦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这一主题,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着力加强行风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着力加强“文艺两新”人才的团结引领,引导广大青年曲艺工作者自觉扎根生活土壤、深入火热社会实践,用心用情用功创作推出一批优秀曲艺作品,推动辽宁曲艺事业振兴发展。
二、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辽宁省文联
承办单位:辽宁省曲协
协办单位:沈阳市曲协、铁岭市曲协
三、具体安排
1.组织作品报送。全省曲艺新人、曲艺院团、高校、各曲艺小剧场、民营文化传媒公司、民营曲艺团体(学校)等,通过所在地各市曲协统一推荐上报。
2.专家遴选。省曲协组织专家对报送作品进行初评、终评遴选,最终评选出最佳新人、最佳创作。
3.举办展演。结合此次评选活动,择优挑选优秀作品,于8月与省内专业院团创作的优秀作品一并在沈阳举办展演活动,集中展示我省近年来涌现出的优秀人才和作品。
四、报送要求
1.报送节目应主题鲜明、内容健康、形式活泼、富有时代气息和时代精神,具有较强的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英雄,要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聚焦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真实生动展示辽宁科技、新兴产业发展,营商环境建设、红色资源、美丽家乡建设等各领域发生的巨大变化、取得的伟大成就。
2.节目曲种不限,时长一般不超过12分钟。
3.报送节目应为近三年来新创且未在省级及以上曲艺比赛中获奖的节目,原创作品优先考虑,无版权纠纷,由版权问题引发的相关责任由个人承担。
4.参评最佳新人、最佳创作的演员和作者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80年12月31日之后出生),应具有较高的道德素养和艺术水平,自觉遵守和践行《中国文艺工作者职业道德公约》和《中国曲艺工作者行为守则》。
5.节目由各市曲协统一报送,报送作品原则上不超过5个,其中专业曲艺院团演员及作品不得超过2个。各市曲协须对报送作品意识形态、参演人员年龄、道德素养和艺术水平、作品条件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加盖公章后上报。
6.报送资料包括《辽宁省第四届新文艺群体新人新作展演推荐节目登记表》《汇总表》、节目视频资料、节目文本各1份,报送资料电子版同时发至指定邮箱,邮箱地址为:taxiaoga@163.com。
邮寄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八经街74号辽宁省文联辽宁省曲协
联系人:田晓佳,邮寄截止到6月30日(以邮戳截止日期为准)。
联系电话:(024)22857802
邮编:110003
五、其他事项
1.入选终评的作品主办方将颁发入选证书,评选出的最佳新人、最佳创作将给予创作扶持补贴,并于展演现场颁发证书。
2.参演人员及作品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存在抄袭侵权及造假等行为,取消参评资格,已经入选的作品和个人,取消入选及奖励资格。参演作品如有违反相关规定及低俗庸俗媚俗等内容,主办方有权取消参评资格。
3.参评者需授权主办方拥有对参评作品提出适当修改的处理权,公益宣传、提供给相关媒体播放、剪辑使用等使用权。
附:1.“新声艺鸣 曲颂振兴”辽宁省第四届新曲艺群体新人新作展演登记表
2.“新声艺鸣 曲颂振兴”辽宁省第四届新曲艺群体新人新作展演汇总表
辽宁省曲艺家协会
202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