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公示公告
2024·辽宁省书法临帖展征稿启事
来源:省书协 编辑: 发布时间:2024-06-27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大报告中提出的“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必须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的重要论述,延续辽宁书协抓临帖、学传统的宗旨,展示辽宁书坛对书法经典碑帖的学习和研究成果,推动辽宁书法事业繁荣发展,辽宁省书法家协会特举办2024·辽宁省书法临帖展。现将征稿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辽宁省书法家协会
  承办单位:朝阳市书法家协会、辽宁泓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二、投稿要求
  1.征稿范围:年满18周岁的辽宁籍或工作、生活在辽宁省内的书法爱好者均可自由投稿。
  2.作品要求:
  (1)临摹、创作作品各一件。本次展览不收篆刻作品。
  (2)内容:
  临摹作品要求临摹历代经典书法碑帖。
  创作作品要求应取法临帖对象,与临摹作品的书体、字法等元素基本保持一致,是对临摹对象的学习、思考与升华。内容要追求真善美,传递正能量。文体不限,要保持内容的相对连贯、完整,注意规范使用汉字,书写他人诗文应使用权威版本。 
  (3)规格:书体不限,尺寸不超过四尺整张。
  (4)书写材料:避免使用易折断、易破损的纸张。不接收非纸本类材料创作的作品(传统绢类除外)。来稿请勿托裱、装裱。  
  3.投稿数量及要求:
  每位作者可根据自己的专长选择最擅长的书体临摹及创作各一件,放入一个信封,一次寄出,不接收第二次寄出作品。不符合要求者不予评审。
  4.填写信息
  (1)请在书法作品背后右下方用铅笔正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常用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固定电话、手机)、作品书体、作品名称,注明临摹或创作。所有投稿作品请一律附释文。
  (2)为便于准确登记,及时联系作者,请认真填写《投稿登记表》,连同身份证复印件、作品释文和创作内容使用的版本复印件,随作品一并寄出。(启事后附表格,可复印使用)。
  5.费用及退稿说明 
  (1)本届临帖展不收参评费。 
  (2)作者如需退稿,请在《投稿登记表》和作品背面标注,未标注者视为不退稿。 
  (3)退稿工作由承办单位负责,退稿方式为快递到付,在展览结束后60天内完成。
  (4)入展作品不退稿,由赞助方收藏。  
  三、作品评审
  1.本次展览由展览组委会组织评审,评审结果将在省文联网站、微信公众号公示。 
  2.临帖展设入展作者210人左右,入选作者60人左右。
  3.严禁代笔和抄袭行为,对部分入展作者进行抽查面试。凡经面试确认非本人创作者,省书协将取消其在本次展览中的入展资格。
  4.评审以作品的艺术质量为第一要素,鼓励作者专心致力于艺术创作。凡在形式制作上过度拼接粘贴、染色做旧、故意涂抹等,该作品在评审中将会受到减分影响。
  四、作者待遇
  1.向入展作者颁发入展证书、作品集一册及收藏费500元。
  2.向入选作者颁发入选证书及作品集一册。
  3.非会员书法作品入选以上具备加入辽宁省书法家协会的资格之一。
  五、时间安排 
  1.截稿时间:本启事自公布之日起征稿,2024年8月20日截稿。截稿日期以寄出地邮戳或快递公司受理日期为准,逾期拒收。 
  2.展览时间:本次展览拟于2024年10月在朝阳市展出。
  六、收稿地址   
  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黄河路二段16一7
  联系人:侯凤和15804938880
  七、其它事项
  1.投稿作者特别许可如下权利:举办单位对参展作品享有展览、出版、宣传、信息网络传播、研究、摄影及录像等权利,对入选以上作品享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权利。
  2.投稿作者一经投稿,即为完全接受本征稿启事全部约定或要求。所有来稿应当符合本启事各项要求。 
  3.本启事解释权归辽宁省书法家协会。 
 
 
  辽宁省书法家协会                    
  2024年6月27日                
版权所有:辽宁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E-mail:lnwenlian@sina.com 联系电话:024-22857813 备案号:辽ICP备1601733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