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体会员单位,省内戏剧行业新文艺组织: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传承和文艺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团结引领广大民营剧团守正创新、锐意进取,搭建民营剧团交流平台,推出优秀作品和人才,推进行业行风建设和民营戏剧创作评价体系建设,由中国剧协、福建省文旅厅、福建省文联、中共晋江市委、晋江市政府共同主办的第四届全国民营剧团优秀剧目展演,将于2023年12月中下旬在福建泉州晋江市举行。现在全省范围征集优秀剧目,推荐优秀剧目申报中国剧协第四届全国民营剧团优秀剧目展演。具体事项如下。
一、剧目要求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深刻反映时代精神、生动描绘人民生活,坚持守正创新,展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与“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注重文化价值、艺术品质、人文关怀,注重优秀剧团和作品在行业发展中的引领作用,充分体现当下民营剧团创作实践的代表性和行业生态的丰富性。
二、剧目类型
本次展演将在约12天时间内展示12-15台大型剧目,每个剧目计划演出 1-2场。涵盖话剧、音乐剧、儿童剧、戏曲等类型的大、中、小剧场作品。演出时长原则上应在 80 分钟以上。
三、剧目申报
各单位可推荐1部。请认真做好推选工作,充分考虑作品在创作和行业发展中的引领性,力争推出最有代表性的剧团和作品。需提交申报材料如下:
1.单位盖章的推荐函;
2.剧目申报表(见附件);
3.剧本;
4.作品录像(MP4 格式,建议视频尺寸为 1280*720);
5.宣传海报及剧照(3-5 张);
6.相关评论和观众评价(如有)。
以上第 2-6 项材料存储于U盘中,与推荐函、申报表一并寄送至辽宁省戏剧家协会。报送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3日。
四、经费
主办单位负责所有演出的场地费用及演出团队在泉州晋江的住宿接待,并向演出团队提供适当演出补贴。
五、其他事项
1.展演期间,主办单位将组织开展剧目推介、主创见面、专 家观摩、评论研讨、高峰论坛等活动。
2.本次展演将对部分入选剧目进行线上直播。
3.主办单位将为演出团队颁发参加展演证书。
4.演出团队须确保演出内容不存在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违法情况。
联系人:张瑶
联系电话:024-22874179;15204033445
邮寄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八经街74号 辽宁省戏剧家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