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辽宁省申报中国书协个人新会员信息公示
来源:省书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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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4-21
根据中国书协《关于2022年度中国书协个人新会员申报工作的通知》(中书发〔2023〕1号)要求以及《中国书法家协会个人会员入会细则》(2022年4月24日通过)规定,现将本会2022年度申报中国书协个人新会员相关情况予以公示。
1、公示期内,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电形式,向辽宁省书法家协会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申报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做出处理。
2、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为便于核实、反馈有关情况,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或工作单位,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
3、公示时间:2023年4月21日—4月27日
4、受理部门:辽宁省书法家协会
联系电话:024-22857817
附:2022年度辽宁省申报中国书协个人新会员信息公示.pdf
辽宁省书法家协会
2023年4月21日